目前瀏覽人數:21302人
|
課程總覽 |
台中市--司法人員特考-博明 |
服務項目: |
司法人員特考,警察特考,高普考試,高等考試,初等考試,普通考試,升等考試,台中市司法人員特考,台中市警察特考,台中市高普考試,台中市高等考試,台中市初等考試,台中市普通考試,台中市升等考試 |
|
課程資料
課程名稱 |
高普特考法律廉政台中 |
課程分類 |
高普考試 |
機構名稱 |
博明(回機構首頁) |
課程費用 |
歡迎洽詢 |
機構地址 |
台中市綠川東街 34 號 1 樓 |
課程時數 |
歡迎洽詢 |
連絡電話 |
04-22212773 |
難 易 度 |
|
連 絡 人 |
|
參訓資格
性 別 |
不拘 |
年 齡 |
|
學 歷 |
不拘 |
兵 役 |
不拘 |
其他條件 |
|
開課時間
報名人數
報名截止
開課日
上課時間
上課時段
上課地點
課程介紹
|
法律廉政(原法律政風)瞭解政府之施政得失,整飭政治風氣,革除陋習積弊,端正行政作風,整肅貪污,以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政治革新,服務群眾,爭取民心。換言之,政風工作,不僅是消極的蒐處施政得失資料,其積極意義更要使所有執行公權力的人員務期奉行著「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之理念並切實遵行之,故在其具體的作法上,司職政風工作的人員乃本著正人先正己、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偵辦、服務代替干預的要求,以期根絕貪瀆、收澄清吏治之效。
法制主要從事於法令制度與法令規章之研擬計畫、法規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其中也涉及訴願、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與調解事務之審議,另外亦有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因此不論何種行政部門,都需要此種法律知識的專業人才。
因應職務類型之不盡相同,有主要負責公務人員訴願案件審議等工作,是屬於行政救濟型、若是要常跑法院、從事訴願和行政訴訟答辯審議事項者,便屬司法型或是負責法案草擬的,便是立法型等三種。 |
等別
|
考試資格
|
高考三級
特考三等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普通考試
特考四等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初等考試
特考五等
|
不限學歷 |
法律廉政
(原政風)
|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特考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3.行政法◎
4.行政學◎
5.社會學
6.公務員法(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行政中立、
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與交代)
|
普通考試
特考四等
|
1.刑法概要
2.刑事訴訟法概要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
|
法制
|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特考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刑法
2.民法◎
3.行政法◎
4.商事法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6.立法程序與技術
|
「※」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
索取報名資料
|
|
|
其它相關店家資訊
|
|
|
台中劍道館 |
台中市 北屯區 太原路三段 849-1號 |
0424375853 /
0931522230 |
|
|
|
|
考銓補習班 |
台中市 中區 台中市綠川西街85號11樓 |
04-22265040 /
|
|
|
|
|
簡杰文理補習班 |
台北市 中山區 林森北路145巷2號2樓3樓 |
02225239189 /
|
|
|
|
|
|
|
更多店家... |
|
|
|
|